林泳思也不知道,自己怎么闲得没事,开公堂要重审这桩谋杀亲夫的案子了。
明明他看过卷宗,犯妇赵幼凝是在凶案现场被抓,当场认罪的,彼时她手上,还拿着作案用的凶器,沾着她死去夫君的鲜血。
许是冯连福跪在府署门口三天三夜不曾移动过的决心吧。一个十岁孩童救母心切,他到底还是心软了,想给他一次机会。
但公堂上不是儿戏,林泳思板着脸说道:“冯连福,你可知,冒名顶替他人认罪,扰乱衙署正常秩序,一旦坐实,是要徒两年的。”
“你已年满十岁,不再是个孩子了,到时候如本案查证无误,你母亲难逃一死,你也要接受惩罚,本官不会看你年幼,宽宥于你,你可明白?”
“大人,草民明白,草民所言,句句属实,爹爹是我刺死的,娘亲是为了救我,才主动认罪的,求大人明查,放了我娘,抓我去砍头吧!”
“不!”赵幼凝还戴着重刑犯的镣铐,没办法抱住儿子,她本能地侧过身,将其遮在身后:“大人,小孩儿不懂事浑说,大人可千万别信他的啊!冯珉就是我杀的!民妇已经认罪了,只求速死!”
李闻溪坐在后堂听着前面一对母子争认杀人重罪,挑了挑眉,还真是稀奇,别的人上了公堂,巴不得互相推诿,这两人还真挺有意思的,怪不得林泳思动了重审的念头。
“赵氏,你再将作案经过讲述一遍。冯连福,你跪到一边去,不许多说一句话,不然板子伺候!”把孩子吓唬住,赵幼凝才将她烂熟于心的故事再次说了出来。
冯珉与赵幼凝是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成婚的,在成亲前连面都没见过,只两家门当户对,两人年龄相当,便被认为是门好亲。
可成婚之后的生活,很多不足为外人道也,哪怕过了十余年,赵幼凝依然记得,她在三朝回门时,崭新的大红衣裙下,有着怎样残破不堪的自己。
母亲抓着她的手腕时,她疼痛难忍,让她坐下时,她坐立不安。整个回门宴,她浑身都痛,一个劲地冒冷汗,可冯珉却像没事人似的,与岳父喝酒。
她不敢让父母担心,毕竟赵家百年内没有和离的女子,新婚便闹离婚,娘家丢不起这个人,所以她忍了,装成一切都好,隐瞒了冯珉就是个禽兽,他靠打人为乐的真面目。
这一装,就装了十二年。
冯珉是独子,上面原本有一个姐姐,可惜六岁因病早夭,他被父母看得跟眼珠子似的。
同一个屋檐下住着,他们知道自己儿子不正常,却根本没当回事,反正挨打的不是冯珉,赵氏毕竟不是他们亲生的,他们不心疼。
年复一年日复一日,赵幼凝几乎都要对肉体的疼痛麻木了,她所有能见人的地方,没有一丝伤痕,衣服遮掩的地方,新伤加旧伤,连块好皮都没有,布满青紫。
全家都捂着这个秘密,他们会劝她忍忍,说哪个女人不是这样过日子的,挨打都是家常便饭。
明面上,他们一家其乐融融,经营着一间小吃铺子,公婆和气,夫君勤快,儿子懂事,邻里都夸她好福气。
只有她知道,每当夜深人静,在那间卧室里,自己的夫君就像从地府爬出来的恶鬼,对她拳脚相加,打她不需要理由,如果非要找一个,那便是他劳累了一天,对着顾客笑脸相迎,得打她一顿发泄发泄。